與會國
2013年11月 - 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第四屆部長級會議《經貿合作行動綱領(2014-2016)》
發佈時間: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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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安哥拉共和國、巴西聯邦共和國、佛得角共和國、幾內亞比紹共和國、莫桑比克共和國、葡萄牙共和國、東帝汶民主共和國(以下簡稱論壇與會國)主管經貿事務的部長,于2013年11月5日參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的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以下簡稱中葡論壇)第四屆部長級會議。

部長們高度評價各論壇與會國政府對中葡論壇機制的支持和推動,讚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汪洋閣下、巴西聯邦共和國副總統蜜雪兒·特梅爾閣下、幾內亞比紹共和國總理魯伊·德巴羅斯閣下、葡萄牙共和國副總理保羅·波爾塔斯閣下、東帝汶民主共和國副總理菲爾南多·拉薩馬·德·阿勞若閣下出席第四屆部長級會議開幕式並發表重要講話。

部長們祝賀第四屆部長級會議的召開暨論壇成立十周年,回顧了論壇成立十年來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發展的狀況,積極評價論壇與會國為履行2003年、2006年、2010年分別簽署的《經貿合作行動綱領》(以下簡稱《行動綱領》)框架下的相關承諾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豐碩成果。

讚賞論壇與會國在《行動綱領》確定的領域所作的不懈努力,尤其是為推動與會國相互瞭解、加強經貿合作夥伴關係所作的努力。

讚賞中國政府在第三屆部長級會議上宣佈的在經濟、金融、農業、教育與人力資源、衛生等領域支持論壇非洲和亞洲葡語國家經貿發展的舉措,並高興地看到這些舉措得到圓滿的落實。

讚賞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為論壇開展活動所給予的一貫支持,以及為不斷加強論壇與會國友好關係所作的貢獻。

部長們認為論壇與會國應繼續堅持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形式多樣的原則,加強經貿政策對話,提升經貿合作水準,拓展新的合作領域,促進共同發展與繁榮。

為進一步加強論壇與會國的經貿合作夥伴關係,部長們一致同意制定本《行動綱領》,條文如下:


一、政府合作

1.1充分肯定高層互訪對於相互協商與促進合作的重要性,一致同意在中葡論壇框架內不斷加強和完善論壇與會國業已存在的政府間合作機制。

1.2重申經貿關係是中葡論壇的基礎與動力,一致同意推動論壇與會國在雙邊及多邊層面建立緊密的經貿關係,特別是在貿易、投資、旅遊、運輸、教育及人員培訓等領域,呼籲加強貿易促進和便利化措施,減少貿易壁壘和不利於貿易發展的措施及投資障礙。


二、貿

2.1讚賞論壇與會國實施前三個《行動綱領》所作的努力,認為需要推動論壇與會國間的貿易增長,同意採取必要和適當的措施擴大中國與葡語國家間的貿易規模,力爭到2016年雙邊貿易額達到1600億美元。

2.2在論壇與會國作出國際承諾的框架內,鼓勵採取促進論壇與會國間貿易的措施,完善貿易和投資促進機制及支援企業獲得信貸。

2.3強調應在2003年10月簽署的《貿易促進機構與商會間合作協定》框架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溝通機制,及時交流貿易活動資訊。

2.4重申加強海關監管、衛生檢疫監管、動植物檢疫監管、食品和消費品安全領域交流與合作的重要性。

2.5考慮到科研、應用、法律領域相關評價機制的標準化和開展流程、產品、服務及計量認證的重要性,支援相關領域主管部門間建立合作夥伴關係,以消除技術性貿易壁壘。


三、投資與業間合作

3.1認識到相互投資在經貿合作中的發展潛力,同意促進論壇與會國間投資的快速發展,力爭在2014至2016年期間實現中國與葡語國家間的相互投資較快地增長。

3.2同意繼續加強現行投資法律法規的宣傳,在符合各方利益及國際義務的條件下,鼓勵商簽包括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內的雙邊投資促進與保護協定以及避免雙重徵稅及防止偷漏稅協定等雙邊協定。

3.3同意投資工作小組在中國投資促進機構的支持以及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的協助下,開展雙邊與多邊投資促進活動,為論壇與會國企業推介投資商機及實施潛在投資專案提供服務。

3.4繼續鼓勵在論壇與會國輪流舉辦企業經貿合作洽談會,鼓勵論壇與會國企業互訪和參加展覽、洽談會及其他經貿活動,為論壇與會國中小企業間開展多種形式的投資合作提供便利。

3.5繼續鼓勵論壇與會國政府和企業利用中葡論壇平臺,參加在澳門舉行的國際會展活動及各類經貿活動,促進中小企業間的合作。

3.6同意努力改善投資環境,為論壇與會國企業代表互訪和開展投資經營活動等相互提供便利。

3.7同意完善論壇與會國投資貿易資訊資料庫的建設,鼓勵論壇與會國企業利用中國商務部的“投資專案資料庫”。

3.8同意根據論壇與會國現行法律法規,繼續吸引和鼓勵來自論壇與會國及其他地區的投資,並根據有關葡語國家的意願,推動以企業為主體在該國設立符合其發展目標的經濟特區、開發區和物流中心。

3.9支援和促進論壇與會國企業在礦產資源開發、加工及相關產品生產等領域按照優勢互補和互利原則開展投資合作。


四、農業漁業和畜牧業領域合作

4.1認識到論壇與會國在農業、漁業和畜牧業方面的合作潛力巨大,強調應採取具體措施推動上述領域合作。

4.2同意繼續推進農業與漁業領域的人員交流和培訓,繼續支持和幫助論壇非洲和亞洲葡語國家提高農業生產水準,增強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繼續鼓勵和支持企業參與農業與漁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種植、養殖技術推廣、農機裝備生產和農產品加工等,繼續鼓勵企業通過技術轉讓和推廣,交流經驗,深化合作。

同意應特別鼓勵加工農產品的出口。

4.3讚賞在農業種植領域合作取得的進步,並同意將合作擴展至林業、水產養殖和畜牧業等領域。


五、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合作

5.1強調應推動論壇與會國通過雙邊與多邊合作,吸引技術、設備和管理領先的論壇與會國企業參與本國基礎設施建設。

5.2重申鼓勵論壇與會國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技術與資訊、規劃、管理經驗等方面的交流,鼓勵企業在規劃、設計、諮詢、設備材料供應、技術、工程建設與專案管理等方面開展合作。

5.3鼓勵論壇與會國政府和企業繼續積極參加每年在澳門舉行的“國際基礎設施投資與建設高峰論壇”,增加在基礎設施領域的資訊交流與合作。

5.4通過在論壇與會國舉辦研討會和貿易促進活動,支持各國基礎設施項目和計畫的宣傳推介。


六、自然與環境保護領域合作

6.1考慮到自然資源對於論壇與會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強調應按照互利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採取多種形式及合理的合作方式,加強在自然資源勘探、開發和利用領域的投資與合作。

6.2肯定論壇與會國的能源潛力,同意通過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轉讓、人員交流與培訓、能源發展規劃制訂等方式鼓勵和支援論壇與會國間的能源合作。

6.3考慮到自然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環境保護的重要性,鼓勵在生物燃料和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領域開展合作。

6.4鼓勵論壇與會國政府和企業利用中葡論壇平臺,參加環保領域的會展活動,加強在環保領域的資訊交流與專案合作。

6.5肯定推動論壇與會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鼓勵開展環境管理能力建設合作,拓展合作領域。


七、教育人力域合作

7.1積極評價論壇與會國為加強人力資源領域合作所採取措施的落實情況,重申願依據論壇與會國各自特點,繼續推進合作,特別是結合各國發展需求和培訓規劃,制訂人力資源培訓計畫,確定優先培訓領域、課時和人數。

7.2鼓勵論壇與會國探索教育交流合作的新模式、新內容和新方法,並優先進行職業教育領域的合作。葡語國家同意對中國葡語教學給予支援,如開展葡語教師培訓與交流,聯合開展課程設置和教材編制的研發等,促進中國葡語教學品質的提高。

7.3葡語國家感謝中國政府願意根據各國的實際需求,提供新的和更多的資源,在公共管理、經貿、衛生、農業、運輸、通信等領域為論壇非洲和亞洲葡語國家提供技術培訓,幫助加強這些國家的發展能力建設。

7.4讚賞中葡論壇(澳門)培訓中心的正式設立,並很高興地看到該中心已為論壇與會國培訓了416名人員。建議利用中葡論壇(澳門)培訓中心加強合作,有關培訓可在澳門、中國內地或葡語國家進行。

7.5同意加強高等教育領域的合作,加強留學資訊的交流,支援更多論壇與會國間的留學生交流。

7.6強調教育在促進論壇與會國發展方面的重要性,推動非洲和亞洲葡語國家制定普及初等教育規劃和提高識字率,實現消除絕對貧困戰略。

7.7強調在論壇與會國開展漢語和葡萄牙語教學的重要性,加強對人員的繼續教育,以密切經貿關係的發展。

7.8 同意研究擴大孔子學院在論壇與會葡語國家的覆蓋範圍。

7.9強調重視葡萄牙語作為論壇與會國間文化交流的載體地位,同意研究建立推廣葡萄牙語教學的合作機制。鼓勵葡語國家與澳門及中國內地的高等院校加強葡萄牙語教學,培養既掌握葡萄牙語又精通經貿、法律等專業知識的複合型人才。


八、旅遊領域合作

8.1同意共同推動論壇與會國間的旅遊合作,推動論壇與會國旅遊業界在投資專案、旅遊產業管理、專業培訓、旅遊推介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8.2讚賞某些論壇與會葡語國家有意願成為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目的地國,認為此舉有助於推動旅遊領域的合作及提高論壇與會國旅遊業的服務品質。

8.3鼓勵論壇與會國繼續利用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服務和旅遊平臺的區位優勢,派員參加每年在澳門舉辦的旅遊管理領域的人力資源培訓和實習專案。


九、運輸與通信域合作

9.1同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加強論壇與會國間的交通運輸合作,鼓勵開展擴大海運、空運直航的可行性研究。

9.2同意通過經驗交流、人力資源培訓、技術轉讓等形式,開展運輸與通信領域的合作。


十、金融域合作

10.1同意深化論壇與會國間金融機構合作的研究,鼓勵中國與葡語國家互設銀行分支機搆,促進貿易投資往來。

10.2肯定中國內地金融機構和澳門特區工商業發展基金為中葡合作發展基金的設立和正式運作所做的工作,讚揚中方推動基金規模朝著既定目標持續發展作出的努力。要求基金管理者加大對基金使用的宣傳力度,並鼓勵有意願的論壇與會國企業充分利用該基金,以實施有關經貿項目。


十一、展合作

11.1讚賞論壇與會國為開展有利於論壇非洲和亞洲葡語國家的發展合作所作的努力。

11.2 讚賞有利於論壇非洲和亞洲葡語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合作行動。


十二、文化、播影視與體域合作

12.1讚賞論壇與會國在鞏固文化、廣播影視與體育領域合作所取得的成果。同意通過完善已有合作機制,促進論壇與會國間的合作與交流。

12.2認識到文化產業對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決定通過各種形式,鼓勵論壇與會國藝術團組及文化企業的積極性,從而促進論壇與會國間的文化貿易。

12.3鼓勵論壇與會國繼續以澳門的廣播電視機構及新聞社為資訊交流平臺,在澳門開展培訓和實習專案,加強彼此間的合作。

12.4同意加強論壇與會國在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合作,鼓勵並支援自2014年起引進對方拍攝的一定數量的影視作品。

12.5 鼓勵論壇與會國間開展體育領域的合作。

12.6對在澳門成功舉辦中國與葡語國家文化周表示滿意,並同意繼續開展此類活動和促進文化團體的專業化。


十三、域合作

13.1同意繼續加強現有合作機制,深化公共衛生領域的合作與交流,並繼續推動在醫學、臨床等方面的合作。

13.2 同意支持論壇非洲和亞洲葡語國家完善熱帶疾病預防、診斷和治療機制。

13.3鼓勵採取措施,推動在論壇非洲和亞洲葡語國家生產治療瘧疾、肺結核、愛滋病以及其他熱帶疾病的藥品。

13.4肯定傳統醫藥的重要性,同意支援科研、資訊交流、培訓和實習,推動以藥用植物為基礎的藥品生產。


十四、其他域合作

14.1考慮到跨領域科技合作的重要性,重申繼續推動論壇與會國在科技領域的多元化合作,包括專業技術培訓和技術轉讓。同意全面加強該領域現有交流,深化論壇與會國間具體領域的合作。

14.2同意繼續加強論壇與會國友好省(州、城市和地區)間的交流,鼓勵地方政府層級的合作。

14.3 繼續鼓勵在城市規劃領域開展合作與經驗交流。

14.4同意利用澳門熟悉中國和葡語國家法律體系的比較優勢,推動澳門成為中國與葡語國家企業解決商業糾紛的仲裁地點之一。

14.5同意通過加強青年領域的合作交流,密切和增進各國人民間的友誼與相互瞭解。


十五、澳作用

15.1讚賞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落實論壇目標、宣傳推廣、財政保障和服務等方面所給予的大力支持。

15.2 重申重視澳門繼續積極發揮作為中國和葡語國家間經貿合作平臺的作用。

15.3同意研究在澳門建立論壇與會國中小企業商貿服務中心,發揮澳門的語言、法律、審計、融資及資信服務等優勢,為論壇與會國企業經營合作提供資訊及人才服務。

15.4同意探討在澳門建立論壇與會國經貿合作會展中心,舉辦面向葡語國家市場的專業化展會,並吸引更多國際會議在澳門舉辦。

15.5注意到中國對進口食品快速上升的消費需求,同意探討在澳門建立葡語國家食品集散中心。


十六、後續機

16.1讚賞論壇常設秘書處在落實2010年簽署的《行動綱領》、實施論壇與會國確定的活動中所發揮的作用。

16.2讚賞論壇常設秘書處運作章程的通過,同意繼續向常設秘書處提供必要的資源以便其充分開展工作。

16.3同意繼續完善論壇常設秘書處的網路資訊庫建設,使之成為論壇的資訊交流和研究中心。


十七、下一長級會議

17.1一致同意於2016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中葡論壇第五屆部長級會議。


安哥拉共和
巴西邦共和
佛得角共和
人民共和
幾內亞共和
莫桑比克共和
葡萄牙共和
帝汶民主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