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會國
外國投資審批
  1. 幾內亞比紹為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成員,西共體人口超過3億,西非經濟貨幣聯盟人口超過8‚000萬。該國使用的貨幣為非洲金融共同體法郎,是與歐元掛鉤的可兌換貨幣。該種貨幣的流通使得所有外部交易,無論是在商業層面,還是在投資和股息回流方面都變得更加便利。同時,對於某些行業而言,在幾內亞比紹開展業務即意味著自動打入了經濟區其他國家的市場。

  2. 幾內亞比紹先後加入了多個旨在促進外國資本投資的國際性公約和協定,其中包括《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和“非洲經濟合作與保險基金”。此外,國內投資的獎勵措施由《投資法典》規定,該法指出可於投資實施階段、員工培訓階段以及針對基礎設施的投資給予投資者相應的獎勵。吸引外國投資、促進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已被寫入《幾內亞比紹共和國憲法》,因此吸引外資是幾內亞比紹發展的重中之重。

  3. 幾內亞比紹負責外國投資事宜的機構是投資促進局和企業事務辦理中心。

  4. 公司可根據自己的商業模式和經營戰略挑選員工和合作方。該國未規定本國員工與外籍員工的人數比例;原則上亦不強制要求與本國股東合作設立企業,但鼓勵與本國人士合作經營,這樣的經營模式更加便利。

  5. 對資本回流未加限制,這是幾比經濟吸引外國投資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6. 原則上,不對外國投資者在幾內亞比紹企業的持股比例設限。

  7. 非居民實體可以永久特許的形式取得城區房產或用於建設的地塊;對於農村房產則可獲得至多90年的產權。

  8. 外籍員工可獲得居留許可,往返幾比無需再申請簽證。外籍員工可成為本國納稅人,無需向原籍國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