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国
中国推进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举措(2024—2027)
发佈时间:2024-04-23
  • 分享至:

一、贸易投资合作

1.中方愿支持葡语国家企业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一葡语国家经贸博览会(澳门)等重要展会,并提供便利。

2.中方愿为中国企业与葡语国家企业在基础设施、能源、船舶等重点行业合作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推动双方贸易投资总额持续增长。

3.中方愿提供贸易融资支持,帮助中国企业扩大自葡语国家进口。

4.中方愿为自葡语国家进口食品、农产品提供检验检疫等方面的便利化措施。

5.中方愿加强与葡语国家贸易投资政策交流,编制中葡贸易投资指导手册。

二、产业合作

6.中方愿与葡语国家加强农业合作,帮助有需要的葡语国家提升农业生产、加工、存储水平,在有意愿的葡语国家设立或升级“农业合作示范区”。

7.中方愿与有意愿的葡语国家加强科技合作,开展联合科考项目,建设联合实验室。

8.中方愿与更多葡语国家加强航空运输合作,商签航空运输协定,建立航权安排,密切人员交流。

三、发展合作

9.中方愿与葡语国家加强发展合作政策对话,帮助有意愿的亚非葡语国家编制经济发展规划。

10.中方愿根据亚非葡语国家需求,统筹发展援助资金,在农业、卫生、文化、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合作,实施一批基建项目。

11.中方愿根据亚非葡语国家需求,实施一批“小而美”民生项目,包括建设小型设施、提供一般物资、实施技术合作等。

四、人力资源合作

12.中方愿为葡语国家提供3000个培训名额,培养治国理政、扶贫減贫、互联互通、生态环境、绿色发展等领域专业人才。

13.中方愿为葡语国家学生来中国内地学习提供政府奖学金,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为葡语国家学生赴澳门学习提供奖学金。

14.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邀请葡语国家人员赴澳门开展旅游、医疗卫生领域研修实习。

五、医疗卫生合作

15.中方愿深化与葡语国家对口医院合作,在葡语国家开展义诊或其他短期医疗项目。

16.中方愿为葡语国家培训传统医药人才,在有条件的葡语国家设立中医药海外中心。

17.中方愿向亚非葡语国家派遣300人次援外医疗队。

六、澳门平台合作

18.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支持澳门借助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以人民币、澳门元等计价结算的国际债券市场。

19.支持澳门建设中国—葡语国家科技合作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中葡项目优先在横琴粵澳深度合作区落地。

20.支持在澳门建立中国与葡语国家视听合作机制,开展政策对话、联合制作、节目交流、技术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