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2011年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确定未来一年合作重点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网站2011年4月19日消息,2011年粤澳合作联席会议19日在珠海市举行,会议全面总结、充份肯定了粤澳合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并认真商讨和确定了未来一年的发展重点。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周波和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高燕列席了会议。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分别率领两地代表团出席会议并作主题讲话,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和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就粤澳合作成果作了回顾总结。会议高度评价了粤澳合作所取得的新成果。

会议认为,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粤澳两地进一步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的实施,不断深化《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落实成效,共同编制了对粤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迈进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两地未来十年的合作目标已经明确,粤澳合作内涵将不断拓展和深化,合作层次必定不断提升。

粤澳双方共同决定,紧紧把握当前机遇和有利条件,根据国家“十二五” 规划的要求,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认真落实《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化粤澳更紧密合作,推动两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确保两地民生不断改善。

会议同时指出,今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落实《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第一年,两地将根据合作与发展的需要,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 完善机制安排,细致部署,确保《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逐步落实。

(二) 配合国家“十二五” 规划纲要,深化粤澳产业合作,积极参与横琴开发,加快建设成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推进经济适度多元。

(三) 以积极的态度和必要的资源投入,参与横琴岛的开发,共建粤港澳合作示范区。全力推动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的建设。

(四) 继续推进横琴澳大新校区、港珠澳大桥等重点合作项目的建设,加强两地发展规划的协调,深化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促进粤澳民生不断改善,确保两地的可持续发展。

双方在会后还签署了《实施〈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工作安排》、《关于穗澳共同推进南沙实施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合作协议》、《珠海市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合作建设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的协议》。

联席会议前,行政长官崔世安和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于上午共同主持了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区启动仪式及珠海竹银水源系统工程竣工典礼;竹银水源系统工程竣工典礼的主礼嘉宾还有国家水利部部长陈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