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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哥拉投资环境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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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哥拉投资环境介绍

            安哥拉国土面积124.67万平方公里,位于西南非洲,南大西洋海岸,与纳米比亚和刚果接壤。安哥拉东接刚果民主共和国和赞比亚。国家的海岸地区干燥,南至纳米比亚北至罗安达,内陆高原湿润,南部内陆和东南部干旱草原性气候,北部和卡宾达为热带雨林性气候。赞比西河与刚果河众多支流发源于安哥拉境内。沿海地区受到本格拉冷气流的持续影响,气候近似秘鲁沿岸和南加利福尼亚。全年雨季短暂,仅为2至4月。夏季干燥炎热、冬季气候温和。内陆高原气候适中,雨季为11月至4月,5月至10月气候干燥寒冷。全国土地海拔不等,内陆地区海拔平均在1000-2000米。卡宾达和北部常年有雨。

            安哥拉境内大部分河流发源于比埃高原,主要河流包括宽扎河、宽果河、宽多河、库奔哥河和库内内河。

            首都-罗安达

    2010年新的宪政体制- 向总统负责的议会制

    总统:若泽·爱德华多·多斯桑托斯

    副总统:费尔南多·德皮埃达德·迪亚斯·多斯桑托斯

    国民议会议长:安东尼奥·保罗·卡索马

    国家货币:宽扎,1美元=90.3宽扎=6.9元人民币(2010年3月数据)

    官方语言:葡萄牙语

    当地方言:乌布多、金布多、基空谷、绰奎语等

    其他商务语言:英语、法语、俄语、德语、普通话

    行政区划:18个省分别为卡宾达、扎伊尔、罗安达(首都)、本格、北宽扎、马兰热、乌伊热、北仑达、南仑达、本格拉、胡安博、比埃、莫西科、纳米贝、胡伊拉、库内内、宽多库班哥。

     

            安哥拉的经济在上世纪70年代为农业经济,咖啡是主要农作物产品,还包括甘蔗、剑麻、玉米、椰树和花生油。经济作物主要包括棉花、烟草和香蕉。同样马铃薯、水稻、可可豆和香蕉的生产也占据相当的比重。主要的肉类产品包括牛、羊和猪肉产品。

            还需要指出的是,安哥拉曾经是自给自足的国家,特别是蔗糖、马铃薯、咖啡等产品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安哥拉同样是一个矿产丰富的国家,钻石(罗安达市和罗安达省)、石油(卡宾达、至罗安达的海岸)、铁矿石(夹巴-胡伊拉、北宽扎、罗比托),拥有储量丰富的铜矿带(北宽扎和胡伊拉)、石英和大理石(胡伊拉)、锰、磷酸盐、盐、云母、铅、锡、金(北宽扎和胡伊拉)、银(胡伊拉)和白金。

            主要的工业除石油冶炼外,还包括制糖、啤酒、水泥、木材、油料、粮食、肉类、棉花、烟草、轮胎、化肥、纤维、玻璃和钢。工业园区由5个水力发电站提供能源,能源开发潜力大于消费潜力。

            安哥拉拥有5条连接沿海到内陆的铁路。最重要的交通大动脉是本格拉铁路,是连接坎谭佳铁路和扎伊尔的铁路枢纽。公路网覆盖全国主要城市。最为繁忙的港口是罗安达港、洛比托港和比格拉港。罗安达机场是全国航运中心,连接其他的非洲、欧洲、美洲和亚洲城市。

            然而,由于长期的武装冲突(内战),安哥拉的经济开始逐渐受到影响,关系国计民生和消费品生产大幅下降,农业和制造业受到重创,大量的基础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使安哥拉成为纯进口国。

            为改善国家的严峻形势,政府制定了多项宏观经济发展措施,并通过于2002年重建和平,取得了安哥拉经济的进步,石油占全部出口额的90%。

            主要的安哥拉经济数据

            国内生产总值(2007年):910亿美元,其中:

    石油工业59%,服务业20%,农业8%,矿产5%、制造业4%,其他5.9%。

            2008年出口额达430亿美元,其中主要是石油,其次依次为钻石、木材、鱼类、咖啡、棉花和剑麻。

    2008年进口总额达110亿美元,主要包括食品、饮料、蔬菜、电子产品和机动车。

            国内生产总值(2008年)同比增长13.2%。

            国内生产总值(2009年)由于世界金融危机,增长率降至0.2%,预计2010年增长率将达9.3%。

            2010年1月通胀率13.83%。

            海关规定

            境内法人进口的所有货物到岸价格(包括成本价、保险和运输费用)等值或超过5000美元,均应事先向安哥拉货物进口检疫局(IPE)申报。

            海关税率:根据1999年海关关于进出口货物关税通则规定,根据货物分类,共分为6大类税种,税率分别为2%, 5%, 10%, 20%, 30%和35%。

            为保障宏观经济发展,政府对外国投资法进行修订,通过了私人投资法,旨在实现政治稳定的基础上,为投资创造适宜的环境,并采取一系列税收和海关刺激措施,以发展欠发达地区生产,保证国计民生需求,重建基础设施等。

            安哥拉私人投资法的核心即禁止将私人投资者财产收归国有,保证不干预私营企业经营活动。法令同时保护和支持企业知识产权、经营权、开展企业活动、开设银行账户和贸易活动的相应权利。

            最低投资额:

            1、对于国内投资者5万美元;

            2、对于外国投资者或国外持有资产的投资人10万美元。

            国内外私人投资在安哥拉私人投资局制定的如下优先发展领域开展投资,批准后可以享受税收和海关优惠措施:

            一、优先投资的经济领域和鼓励措施:

            农业和渔业;

            民用建筑;

            能源和供水

            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

            教育和卫生;

            加工业;

    大型货物及旅客运输设备。

            二、重点吸引投资的地区

    重点地区

    鼓励措施

    待开发的地区

    海关便利:投资享受免税和免征海关税待遇

     

    工业税:

    投资所得利润免征工业税

    资本利润税:投资企业免征资本利润税

     

    A区:罗安达省、本格拉、胡伊拉、卡宾达各省省会和洛比托市

    3年

    8 年

    5 年

    B 区:本格拉、卡宾达、胡伊拉省其他城市、北宽扎、本格、乌伊热、南宽扎、北仑达、南仑达各省

    4 年

    12 年

    10 年

    C区: 胡安博、比埃、莫西科、宽多库班戈、库内内、纳米贝、马兰热和扎伊尔各省

    6 年

    15 年

    15 年

    经济特区:依据具体项目决定

    -

    -

    -

    备注:根据法律规定,除投资额外,投资领域应在批准开发的领域内实施, 应强制允许国有公司合作经营。(劳动法规定)

    旅游

            众所周知, 随着国内政治稳定重建,政府开始研究发展旅游业,我们拥有良好的条件开展投资,包括建设酒店和提供服务。安哥拉拥有众多的热带雨林、河流湖泊、瀑布、山脉、层峦叠嶂、溶洞、沙漠、美不胜收的海滩和多样的动物种群,包括大象、黑羚羊(仅存于安哥拉境内,安哥拉的国家象征)、狮子、斑马、河马、长颈鹿、猴子和猩猩。

            安哥拉与中国的双边合作

            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始于上世纪60年代,两国政府建交也近26年了,在真诚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两国发展稳定的双边合作关系。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安哥拉最大的贸易伙伴,两国合作实现互利双赢的合作局面。中国为安哥拉重建提供巨大支持,双方均肯定要强化交流与对话,深化、拓展和巩固两国在经济、贸易、基础设施建设、能源、矿产、电信和农业发展等领域的合作。

            贸易额,两国贸易额2009年达到了170亿美元。

            空中航线:罗安达-迪拜-北京,安哥拉航空公司和中国境内航空公司经营每日对开航班、中国香港国泰航空公司和南非航空公司经营香港-约翰内斯堡-罗安达的航班。

            利润转移

            根据安哥拉外汇管理法规定,投资者根据所有制组成,可在扣除法定分期偿还和缴纳足额税费后转移分红和所得利润。

            股权、私人投资合同、清偿、专利使用权、与转让技术有关的非直接投资所得将在支付足额税费后分配。钻石、石油、金融机构投资按特殊法令执行。

    安哥拉法律框架内包含的其他内容:

    安哥拉政府保障私人投资者有申请司法程序和向安哥拉法院

    申请维权的权利。

       如因不可预见力和司法裁定因公共利益征收私人财产,政府

    保证公正、及时、高效的清偿,具体补偿金额根据有关现行法律确

    定。

    私人投资者的财产不得收归国有;

    如因政治或经济政策调整出现国有化的情况出现,政府将保证向私人投资者提供公正和及时的货币补偿。

    政府保证维护私人企业和各级企业单位的不公开信息、对企业技术、银行账户和企业资料予以保密。

            安哥拉法律架构内准许私人投资者投资的法律与安哥拉作为缔约国签署的协议和公约无抵触内容。

            安哥拉立法

    安哥拉自愿仲裁法属于非司法程序争议,适用于法律除特别规定的领域。

    安哥拉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法明确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根据法律,安哥拉境内所有土地国家享有所有权,法律同时保障了私人用途的占用、租赁和使用土地。

            国家环保条例要求国家环境署对于石油开采、矿石开采、发电站和修路等项目进行审核。

            根据国家新颁布的能源经营许可条例,为私人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修建水坝、发电站和输变电站等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劳工法界定雇佣者和劳动者的责任。法令鼓励雇佣安哥拉居民,并要求安哥拉和外籍员工同等岗位同工同酬。外籍劳工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劳动力总和的30%。

    缔结的条约和国际公约

                安哥拉是世界银行集团多边投资担保集团成员,该组织为私人投资提供担保,并为解决争议提供援助。

                安哥拉同时还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拥有国际评级专利和注册的商标。

                安哥拉通过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旨在保护专利和商标权。

                安哥拉与葡萄牙、南非、英国、意大利和德国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议,上述协议为来自这些国家的投资者提供优惠措施并提供额外保障措施。目前正在与佛得角商签双边合作协议。

            安哥拉加入了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南共体14个成员国执行相同的贸易和关税政策,并为南共体成员国实行免税。

            安哥拉与葡萄牙及圣多美普林西比签署海关合作协议,目前正在与南非、葡语国家共同体、纳米比亚、赞比亚和刚果民主共和国商签协议。

            关于资产利润税

            在安哥拉不单独征收资产利润税。征收资产利润税遵循以下程序:

            关于企业税,国际平均利润水平作为企业实际所得税的参考因素。

            私人企业资产利润所得不包括公司组织形式、不动产产权变更。

    因出售股权、配额所得资产利润无需缴税。

            贸易税

            平均税率为消费的10%。有些情况税率降至2%(国内销售和部门货品),部分用品和奢侈品按高达20-30%的税率征收税费。

            印花税和流通税

            印花税包括协议、证明文件、公证书、企业文件、附件、收据及其他文书等。有时为固定税率,有时税率在0.3%-10%之间。印花税的平均税率为1%。